招标编号:寿景林招〔****〕***号
致:寿宁县富林农林专业服务队、寿宁县绿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战森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寿宁县润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景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以***********〔****〕9.**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马坑**大班***、***、***、***小班;景山**大班***小班、**大班***小班。
2.2 工程建设规模:抚育间伐总面积***亩,其中出材量为***.1立方米,其中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为***亩。采取的抚育措施为抚育间伐、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作业面积约***亩,其中***亩需要全面割灌劈草除萌修枝。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低价中标法):以全面割灌除草除萌修枝的***亩单价***元/亩进行招标(间伐材以***元每立方米计算,出材以实际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年**月**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年抚育间伐(精准提升)项目提报表》《森林抚育规程》(********-****)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森林抚育、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等林业技术开发的公司。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2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2号*楼(自然资源局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务必带现金2*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1*元),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押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代表处(地址:寿宁县胜利街***-2号*楼(自然资源局旁))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9.本项目评标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2号*楼(自然资源局旁)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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