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期项目智慧校园工程监理(*次)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9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四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人员配置需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2014)186 号》文件规定。 更改为:人员配置需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4573-2023)文件规定。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内,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名次。 更改为: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见证下抽签确定名次。 阜阳投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9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