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学前教育*期工程*安市裕安区吾悦小区幼儿园装饰装修及裕安区****年快乐健身暖民心行动工程(建设类)工程施工监理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学前教育*期工程*安市裕安区吾悦小区幼儿园装饰装修及裕安区****年快乐健身暖民心行动工程(建设类)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室 ****-*******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7月8日**时**分 |
最高限价 | 工程项目中标价为基数*1% | ||
建设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现场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 ||
资质要求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中标)成交人 | ************ | ||
中标(成交)金额 | 工程项目中标价为基数*0.**% | ||
公示时间 | ****年7月8日至****年7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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