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农业研学游品牌塑造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未来农业研学游品牌塑造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 | ||||
*、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一、取消原采购文件中投影仪和星光级声光警戒深度智能变焦球型网络摄像机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的要求。 二、取消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2条评分标准中2.1条商务部分“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性加分”。 三、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2条评分标准中2.2条技术部分,供货方案及措施,评分标准:“1.有完善的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详尽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可实施程度高,得15分;2.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较详尽,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可实施程度不高,得10分;3.有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欠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措施较少,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更改为:“1.有完善的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详尽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可实施程度高,得20分;2.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较详尽,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可实施程度不高,得12分;3.有供货安装和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内容欠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措施较少,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 ||||
2.更正日期: | ****-**-**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 | 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吉利河路***号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号*鑫中央广场A座****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_***】 | 联系方式: | ****-******** | ||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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