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港土网挂(****)**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
土 地 位 置 | 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办事处,许家垄路以北。 |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亩) | ||
规 划 用 途 | 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1.0 | 起 始 价 | ****.0*元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0*元 |
成交时间 | ****年**月**日 | ||
竞得人 | *********** | 成交价 | ****.0*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竞得人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的六个月内。 5、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土地成交后,由新港区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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