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第***号
*、项目名称:狮子山高新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第*方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安徽广电文创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 |
****年**月**日 |
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历天 |
依据《安徽省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
2 |
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区节水型园区创建项目 |
****年**月**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
对照《安徽省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试行)》,补缺补差,完成约定的有关内容 |
3 |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项目 |
****年**月**日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依据《安徽省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负责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全过程技术指导,编制完成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自评估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为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翠湖*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铜井东路***号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翠湖*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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