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洪山瓦仓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洪山瓦仓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年洪山瓦仓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屠宰、肉食品及蛋品加工机械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洪山瓦仓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4)《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洪山瓦仓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年4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按实际情况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于文件发出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名称:**********
地址:汉滨区洪山镇兴隆社区*组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室(丰庆公园北门往西***米**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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