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心理医院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心理医院维修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完成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1.4 招标人:大庆市第*医院
1.5 项目业主:大庆市第*医院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心理医院维修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利用位于龙凤区新科南路5号,建筑面积****平闲置办公楼,维修改造成为大庆市心理医院,具体内容以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元。
2.8 计划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 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
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 |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 |
询):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4.3 招标文件**: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第*医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号
联系人:***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系人:***
电话:****-*******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地址:大庆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楼
电话:****-*******
**.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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