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期)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2—1**
*、招标概况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期)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于**22年10月9日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招标公告,**22年11月1日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22年11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
第*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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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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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监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号)标准的 **.8% ;最终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计算基数。 跟踪审计费:按《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 号文国家标准的 **.8% ;最终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计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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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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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供货期、服务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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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证书 (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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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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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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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年产 3 *吨水产品加工项目生产车间*、生产车间* 2、中坪·熙郡小区住宅楼 3、年产 *** *件服装生产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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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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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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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2年11月3日至**22年11月7日(北京时间)。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潜阳东路**号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马家台村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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